附件4:
宜春学院行政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申报审批表
单位(校属部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经办人 |
| 联系电话 |
| |||||
现有办公资源状况 | 单位现有所申报设备或家具情况 |
| ||||||
申请人现配情况 |
| |||||||
申请理由 及用途 |
| |||||||
申报内容 | 名称 | 数量 | 规格配置 | 存放地点 | 使用人 | 职务职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使用单位(部门)意见 | 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主管部门意见 | 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资产处意见 | 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1、主管部门意见栏: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申请须送党委组织部领导签批;使用非行政办公经费购置办公
设备,须按经费来源送主管经费部门领导签批。
2、经费来源说明:非行政办公经费是指校友捐助经费、教学科研管理经费、学科或平台建设专项经费中
有预算项目的经费;行政办公经费是指在上年底申报、当年获批的学校一般设备购置专项预算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