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组织字〔2021〕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处工作实际,经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党支部支委会研究决定,拟确定殷雪梅同志为优秀党员。
公示期为2021年1月13日至2021年1月19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同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党支部反映。联系电话为0795——3201226。
中共宜春学院资产与设备管理处支部委员会
2021年1月13日
按照学校《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组织字〔2021〕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处工作实际,经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党支部支委会研究决定,拟确定殷雪梅同志为优秀党员。
公示期为2021年1月13日至2021年1月19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同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党支部反映。联系电话为0795——3201226。
中共宜春学院资产与设备管理处支部委员会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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