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秋季学期开学实验室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2026年秋季学期开学在即,为切实保障教学科研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坚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师生生命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将新学期实验室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意识,压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的特殊性和重要性,牢固树立“责任重于泰山”“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要始终将安全作为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工作的红线,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日巡查制度,强化日常管理,抓好隐患排查与自查自纠,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二、全面排查隐患,杜绝带病运行
各单位须对所属实验室进行全覆盖安全检查,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1.化学品管理。对长期未开启的实验室进行通风,重点检查易制毒、易制爆、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物品的采购、使用、贮存和废弃物回收环节,严格执行“双人双锁”管理,确保台账清晰、账物相符。
2.气体钢瓶管理。对存放钢瓶的实验室通风换气,检查气体管路泄漏情况、总阀是否旋紧、报警装置是否正常。严控采购数量,分类分处存放,及时清运空瓶或不用钢瓶,完善使用台账。
3.电气设备安全。重点检查长期未用的仪器设备、空调、冰箱、监控报警设备、排气扇、通风橱等用电设施及线路,防止突然通电引发设备损坏或人员伤害。加强对师生用电安全教育,严禁违规用电和私拉乱接。
4.消防安全检查。确认消防设施有效性及配置合理性,确保突发情况时设备可用。消防通道、消防门不得堵塞,观察窗不得被遮挡,疏散指示灯保持可见。
5.环境卫生整治。及时规范处置实验废物,保持台面整洁、地面无杂物、窗顶无积尘,营造良好实验环境。
6.台账与信息牌核查。检查安全信息牌内容是否完整准确,完善安全管理台账,实现隐患闭环管理。
各单位须对排查出的隐患立查立改,并对前期整改问题“回头看”,严禁实验室在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启用或运行。
三、抓好教育培训,上好安全第一课
1.开学后,各单位须面向全体师生组织一次实验室安全专题培训,内容涵盖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危化品知识及事故案例等。
2.新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及实验人员必须100%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开展实验操作,切实将“入学安全第一课”落到实处。
四、完善管理制度,细化责任分工
1.各单位应进一步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各类人员职责,将责任分解到每个实验室、每个项目、每位人员。
2.强化危险物品全流程管理,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放射性物品等的采购、储存、使用、回收审批制度及操作规范。
3.严格执行实验室准入制度,非授权人员不得进入,进入人员须遵守安全规定。
五、加强日常巡查,做好档案记录
1.落实实验室安全日巡查制度,定期检查所属实验室,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
2.加强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确保运行安全可靠。
3.规范安全档案管理,及时记录检查、整改、培训等情况,以备查阅。
六、强化过程管控,做好风险评估
1.项目负责人(导师)应对新上实验项目进行安全评估,加强风险研判与防控。
2.实验活动开始前,须甄别危险源,明确管控要求,制定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参与人员告知危险化学品、病原微生物、特种设备等相关风险、操作注意事项及预防措施,配备必要安全设施,确保全过程安全可控。
3.实验过程中须严格按方案和规程操作,如有重大变更,应重新组织论证和安全评估。
七、时间安排与督查
各单位须于9月9日前完成自查及整改工作,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于开学第二周起组织专项抽查,对整改不力或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予以通报并督促限期整改。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为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招标采购中心)
2026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