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经营性场所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发布者:资产处发布时间:2020-05-11浏览次数:1106

宜春学院经营性场所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

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切实把疫情防控和校内经营性场所复工复产落实到位,同时给师生提供有效地服务,切实维护师生和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疫情防控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及应急处理能力,根据《宜春学院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学习有关工作的通知》(宜学院字〔2020〕35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和宜春市委市政府以及学校的工作要求,始终将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精准防控、有效防控。同时根据疫情发展态势、教育教学工作规律,回应社会关切,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积极推进复工,给师生提供有效地服务,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组织领导

组  长:辛增平

副组长:罗三强

组  员:黄国斌  罗义良  刘春梅  饶晓秋

工作职责:全面负责开学后学校经营性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

三、经营性场所复工安排

按照《宜春学院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返校学习有关工作的通知》(宜学院字〔2020〕35号)文件要求,经学校同意,学校经营性场所从5月11日起进行复工,返校经营性场所工作人员150人。

宜春学院经营性场所复工情况统计表

场所名称

复工时间

店铺名称

人数

移动营业厅

 

学院移动营业厅

7人

电信营业厅

 

学院电信营业厅

3人

联通营业厅

 

学院联通营业厅

5人

驾校

 

学院驾校

26人

树仁幼儿园

 

树仁幼儿园

33人

电影院商铺

 

正豪鸡排、影院时光小吃铺、崇尚造型、名流奶茶店、Toxic 、 乐选日用品店、影院奶茶店、a凡仔汉堡、二楼店

19人

大棚商铺

 

万载水果店、大众文印、手机精修、蜜恋甜品、明视眼镜、爱酱鸭脖、轩博文印、东本、亨得利眼镜学院店、豆豆水果店、快修驿站、天天打印社、将军茶饮、Lee饮品、超惠便利店、宏澜文体商铺、资溪烘焙、精诚数码、云英小店、柳星螺蛳粉(宜春店)、韵达快递、果果小铺、万载批发超市、心灵摄影、滋麻小馆、精品水果、台铺奶茶、梅菜扣肉饼

49人

地平线健身俱乐部

 

地平线健身俱乐部

1人

快递服务中心

 

快递服务中心

7人

(一)复工前的疫情防控准备工作

1.人员排查管理到位。根据《宜春学院疫情防控每日健康打卡报告制度》,精准掌握每一名经营性场所工作人员返校前14天的身体状况,并持续对其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进行监测,完善人员信息台账,做好每日员工疫情防控数据统计上报工作,坚持“日报告”、“零报告”。根据属地管理要求,从黑龙江省、广东省、湖北省、云南省、吉林省返宜的工作人员,需提前3天向学校和本人所居住社区报告返宜信息,返宜后,实行闭环管理,进行核酸检测和血清学抗体检测,检测结果异常者,立即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同时做好信息登记、健康监测等工作;不组织、参与聚餐和聚会等活动。凡来自以上重点地区的返校的工作人员,须主动如实向学校报告旅居史及健康状况,并注册赣通码,纳入学校管理,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校园环境整治到位。严格场所消毒。学校统一对经营性场所公共区域物体表面进行消毒,各经营性场所内部自行消毒。

3.强化教育宣传。开学前提前组织各经营场所负责人进行疫情防控培训,统一思想,强化疫情防控相关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抗议队伍的思想认识和战斗力。

4.防疫物资场地到位。各经营性场所配齐配足疫情防控所需口罩、体温枪(计)、洗手液、消毒液、手套等防控物资。

5.严格营运流程规范方案和应急预案制定。各经营性场所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科学性,操作实际性强的疫情防控营运流程规范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提交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审核。做到精准防控,精准到人,精准到事,分情况分类实施。同时需根据疫情形势发展,做好科学研判,合理的调整营业时间,做好人员流动路线图和内部人员工作人员路线图,贴好醒目路线图标志。

6.严格营业资格审批。按照学校开学时间,各经营性场所在营业前必须先提交复工复产申请,申请审批通过后才可以营业和返校。学校统一给返校的经营性场所工作人员办理通行证和

(二)复工后的疫情防控工作

1.营业审批。根据前期的人员信采集情况和营业申请情况,对各经营性场所营业进行严格审批。本着一视同仁的原则,经营者必须提供健康证明,实施“一核二测三查四扫”报到机制,做好身份信息核对、体温测量、个人健康码查验、报到扫码登记。体温异常者,安排至临时隔离观察点进行分诊筛查,根据分诊结果,按照学校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工作流程分类处置。不符合的,审批一律不通过,暂停营业。

如有来自黑龙江省、广东省、湖北省、云南省、吉林省的工作人员,须进行核酸抗体检测。结果正常者,可返校进行闭环管理。结果异常者,送至宜春市定点医院诊治。

2.规范营运流程:各经营性场所按照审批过的疫情防控营运流程规范方案执行。做到场地卫生环境整洁,消毒;工作人员必须戴口罩上岗,配合学校体温监测;实行错峰经营,经营期间严格控制上班工作人员数量,合理排班。工作人员在校期间,尽量少串门,少聚集,各经营性场所须使用电子支付方式经营,积极采取线上预约经营,不得收取现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交叉。对特殊场所分类管理,实行路线管制;对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出入登记(姓名、电话、进出时间、体温等),做好进货渠道安全承诺,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同时妥善保护好防护物资,杜绝安全事故。

3.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坚持每天健康打卡,落实晨、午、晚“三检”制度,即起床,洗漱;入校前第一次自测体温(7:30左右);午休后第二次自测体温(12:00-13:30);晚间第三次自测体温(19:30-22:30),配合做好防控信息“日报告”“零报告”;不得瞒报、漏报、迟报。一旦发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异常人员,立即报告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和后勤保障处,积极协调或陪同异常人员到临时医学隔离观察场所进行隔离,初步排查

4.严格落实监督督查。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实行一天两督查制度,查看各经营性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对工作不到位的,提出整改;拒不执行或整改不到位的,暂停营业。

三、工作要求

1.高度负责,尽职尽责。各经营性场所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的规定,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方案,各司其责,各尽其责。

2.加强宣传,正确引导。各经营性场所负责人要把学校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进行宣传解读,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发布相关信息,让其清楚工作程序,避免不必要的误会。加强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提高工作人员的疫情防控能力。积极收集在疫情防控方面好的做法,及时宣传,正确引导工作人员积极防疫,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3.应急处置工作。全员动员,联防联控,全校网格化管理,统一编号,实行网格长负责制。各网格自行建立内部网格化管理机制,细化内部的网格化管理措施;要做到对本网格每一位成员全覆盖,落实人盯人措施,做到一旦发现体温异常等症状者,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应急处置要减少中间环节,快速精准,高效有序开展工作。

4.本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待疫情解除后自行作废。

 

                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