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处领导岗位设12副,下设业务保障科、资产与设备管理科、土地与房屋管理科、实验室管理科、招标采购科5个科室。各科室工作职责与岗位设置如下:


     业务保障科工作职责

1.负责本处日常行政运行与协调,包括公文处理、印章管理、会议组织、记录纪要及内部信息传达与督办。

2.统筹协调本处各科室之间的工作衔接,协助落实上级部门及处内各项决策部署的推进与检查。

3.负责部门行政档案、重要文件及相关资料的归档、保管与利用工作。

4.承担本处对外联络、宣传报道、来访接待及处网站、信息平台的内容维护与管理。

5.负责本处人事考勤、绩效考核及相关福利费用的申报与发放。

6.组织编制部门年度经费预算,统一管理日常报销与经费执行情况统计。

7.负责全处办公设备、家具、耗材等资产的配置、采购、登记与日常管理。

8.协助开展全校货物与服务采购项目的申报接收、材料初审及采购流程协调。

9.负责部门内部消防安全、治安保卫、环境卫生等后勤保障与安全管理工作。

10.负责受理校内师生业务方面的投诉与建议,做好记录、上报、督促办理与反馈。

11.汇总整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预算需求,配合做好采购计划申报与数据统计。

12.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综合协调与行政保障任务。


资产设备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牵头拟定并完善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仪器设备、家具等国有资产的计划论证、验收建账、登记入库、调配调剂、清查盘点到报废处置的全过程管理,确保账、卡、物相符。

3.负责办理国有资产的报损、报废、转让等处置事项的技术鉴定、审核报批及残值回收工作,并监督资产丢失、损坏的赔偿事宜。

4.负责学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维护与更新,保障固定资产数据库的准确与安全。负责资产的条形码管理、数据统计,并定期编制与报送各类资产报表。

5.负责建立健全仪器设备及资产的使用效益评价与绩效考核体系,组织实施考核工作,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6.负责对校内各二级单位的资产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督检查,确保学校资产管理政策落实。

7.完成学校及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土地与房屋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教育厅及学校关于土地与房屋管理的方针政策,完善土地与房屋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校教师周转房的统筹规划、房源管理、分配(配租)、协议签订、租金核算与收缴、日常维护协调、退出回收及违规使用清理等工作,建立并维护周转房管理信息系统,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保障周转房资源公平、高效、有序使用。

3.负责学校授权范围内各类土地、房屋、场馆等空间资源的对外租赁(出借)工作。包括市场调研、意向征集、租赁方案拟定、招租组织(配合招标采购中心)、合同谈判与拟定、合同履行监督及租赁到期后的资产回收与交接。

4.负责对已租赁出去并用于经营用途的校内场所进行监督管理。包括监督承租方合法合规经营、履行合同约定(特别是安全、卫生、经营范围等条款)、定期巡查、协调处理承租方与学校相关部门或师生间的有关问题、督促租金及各项费用按时足额缴纳、配合完成相关经营数据的统计与报告。

5.协助开展学校土地、房屋的产权界定、登记、产籍管理等基础工作,参与相关资产的清查、评估与报表编制,建立并维护土地房屋资产台账及空间资源利用数据库。

6.研究制定和完善学校土地、房屋资源使用、周转房管理、对外租赁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与工作流程,并推动落实。

7.协调处理本科室职责范围内与校内其他单位(如后勤、保卫、财务等)及校外单位、承租户、教职工的相关事务。负责监督管理范围内资产及场所的安全使用,防范安全风险。

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实验室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教育厅及学校关于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方针政策,完善全校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校实验项目、实验室设置等基础信息采集,统筹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数据报盘、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及各类统计上报工作。

3.牵头全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组织安全宣传教育、准入培训及应急演练;实施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与督查整改,协同做好实验室防火、防盗等日常安全保卫工作。

4.统筹危险化学品全流程管理,负责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制毒等危险品采购平台运营,规范其申购、存储、领用、核销等环节监管,落实特种设备与生物安全技术管理要求。

5.规范实验废弃物管理,按“分类收集、专人负责、集中处置”原则,统筹全校危险废物暂存、校内转运及台账建立,对接有资质单位完成合规处置并办理转移联单。

6.负责实验教学综合系统的日常运行与维护,保障实验教学与科研活动顺利开展。

7.参与编制全校实验室建设中长期规划与年度实施计划,组织建设项目立项论证、过程推进及验收评估;协同做好实验室条件保障、维修改造及经费预算管理。

8.参与实验技术队伍建设,配合人事部门做好实验人员定编、培训、考核及职称评审相关工作,组织实验室工作交流与评估评优。

9.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标采购科工作职责

1.在学校统一领导下,贯彻执行和宣传国家、省及上级主管单位关于政府采购、招投标的政策法规。

2.负责制定、完善学校货物、服务和工程招标采购工作相关制度。

3.具体落实学校货物、服务和工程招标采购工作;联系所对应的上级有关部门。

4.组织与管理货物、服务和工程招标采购项目相关工作。

5.实施学校货物、服务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选择和代理活动的管理。

6.负责学校货物、服务和工程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初核工作;及时向采购申请单位反馈招标文件的修改、完善、重新制订等意见。

7.管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用户系统》宜春学院用户;具体做好校内统一发布货物、服务和工程招标采购信息的各项工作。

8.做好货物、服务和工程招标采购学校评标专家库的建立管理工作。

9.做好货物、服务和工程招标采购中的质疑、投诉等事宜的各项处理准备工作。

10.做好货物、服务和工程招标采购项目合同的签订工作;具体实施货物、服务和工程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的保存、归档和整理工作。

11.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