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招标采购中心)成立于2005年,是学校负责资产和实验室统筹管理及协调,负责学校物资设备招标采购的职能部门,现有业务保障科、资产管理科、土地与房屋管理科、实验室管理科、招标采购科5个科室,职工15人,其中处领导2人。
部门主要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实验室管理、招标采购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拟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校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方面固定资产、学校房产(含周转房)、地产和无形资产(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商誉、受赠无形资产以及其他财产权等)的宏观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各单位做好国有资产管理、使用工作。
3.负责学校已移交管理的上述资产的资产评估、台账建立、产权界定、账实比对、市场运营、调配使用,负责宜春学院周转房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
4.根据学校年度资金用款计划,负责审核各类物资采购计划,负责全校实验室建设和设备经费分配,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各类采购物资的验收和上述仪器设备合理布局、使用效益的考核评估。
5.参与学校制定国有资产重大投资项目决策,会同相关部门与资产使用单位签订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书,并负责投资项目的绩效考核工作。
6.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费标准及管理办法。
7.参与审核已移交管理的资产占有单位的重大投资决策和利润分配方案,参与学校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论证和验收工作。
8.代表学校开展校际间以及其他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之间的资产管理的信息经验交流活动。
9.负责统筹管理学校实验室的规划与建设工作。
10.牵头负责学校实验室资产管理安全运维监管和相关信息统计报送工作。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原则,负责监管使用单位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
11.协助做好全校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平台系统的日常监管和维护工作。
12.负责管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学院用户管理和维护;
13.负责招标采购社会中介代理的遴选、考核和委托等。
14.负责各类招标采购数据的统计、上报及项目材料整理和归档;配合编制学校政府采购预算。
15.负责学校教师申报江西省评标专家资格的初审;对校内评标专家库的动态管理。
16.完成上级、学校布置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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