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资产处发布时间:2025-04-12浏览次数:10
公 告
因宜春学院驾驶员培训学校(以下简称驾校)租赁宜春学院场地的租期将于2025年6月30日届满,学校对驾校现有场地将另行规划使用,特提醒已报名缴费但未完成驾驶培训的学员或仍拟在驾校报名的学员密切关注培训时段是否与场地租期冲突。为确保各方权益,目前已缴费学员及其他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所有与驾校有关事宜由驾校实际经营者翁芳杰重新开办的驾校承接或采取其他方式妥善处置,并由其单方承担遵纪守法经营责任。
特此公告
宜春学院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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